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7号)和《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认定综合诊查等5类诊疗项目和麻醉等11类诊疗项目目录归属的通知》( 穗医保发〔2026〕7号)文件精神,经医院研究决定,对“特需专家门诊诊查费”等3个医疗服务项目实行自主定价(全自费),收费标准具体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目录表。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