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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报废医疗设备处置回收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5    作者:     来源:     点击:

我院现拟对已报废医疗设备进行院内竞争性现场报价处置,欢迎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废品回收企业参与报名和竞拍。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报废医疗设备处置回收项目

二、现场报价的内容及数量如下:

业主方

项目内容

成交企业

货物数量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牙科综合治疗台、内镜一体化清洗消毒中心、呼吸机、心电监护仪、凝血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轮椅等

1家

1批

1.竞拍人应对所有的报废货物进行整体出价,不接受只对部分货物进行出价。报价需含材料、人工、培训、运输、税费、耗材等全部费用。报废货物以现场实物为准。

2.报废品概述:报废品可能普遍存在残缺瑕疵,以现场实物为准。种类和大致数量是:牙科综合治疗台3套、凝血分析仪1台、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1台、内镜一体化清洗消毒中心、轮椅11台等报废医疗设备一批。

三、资格要求:根据《花都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第三十一条,参与本次现场报价的企业,须具备以下必要资质: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关联企业应回避同时参与竞拍);

四、报名方式及资料

有意参与现场报价的企业应根据招标公告,在2023年12月5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8日8时00分,发邮件到369441932@qq.com进行网上报名,超过上述报名时间发送邮件的,业主方不予接受。

报名邮件中必须包含企业的以下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的扫描件(该企业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可查且状态正常);

2.公安部门颁发的《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扫描件,需要具备医疗设备回收资质;以及相关环保部门对该企业此项资质的官网公示网页的网址和页面截图。以上三者需同时提供。如不提供或少提供,或提供资料有误的,视同为无资质,该报名无效。

3.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企业应保证其中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该企业自行承担。报名截止后,业主方对报名企业信息进行初步检查,对检查通过的报名企业通知其报名成功(没收到通知则代表报名不通过)。

4.竞拍人必须提供公对公转账收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现场报价的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时开始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8号楼1楼设备维修组旁

仅限报名成功的企业参与现场报价。企业代表应携带以下资料备用:

1、投标人营业执照(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加盖鲜章)。如企业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对企业代表的授权书(盖章)。

3、废旧物品回收资质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加盖鲜章)。

4、成交的回收公司应在当天将购得的报废物品安排自行运走,业主方给予放行条等必要协助,不负责继续保管货物。

六、业主方的名称、地址:

业主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业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48号

业主联系人:徐老师

业主联系方式:13929520348

邮政编码:510080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5日